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石乡2024年度美丽宣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大石乡车站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3〕4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市住建委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大石乡洋合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2950.28㎡,新建262.26㎡车站售票管理房,537.66㎡车站配套用房(开敞候车区),并包含售票室、候车厅、厕所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54.678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公告发布至2025-05-10 17: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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