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2.2 总投资金额:7300万元。
2.3 项目内容、规模:更新改造弘前大道、河东水厂原水进水及出水,代市片区长春路、光明路、文化路、渠江大街等道路城市供水老化管道及设施内容包括;①改造dn100球墨铸铁低压供水管网8788米;②改造dn200球墨铸铁低压供水管网6440米;③改造dn300球墨铸铁低压供水管网9500米;④改造dn500球墨铸铁低压供水管网2200米;⑤改造dn600球墨铸铁低压供水管网3500米;⑥改造dn700球墨铸铁低压供水管网7000米。(以上均为原PPR管改造为球墨铸铁管)。
2.4 勘察设计周期: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30日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报审,30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期限:交竣工验收合格止。
2.5 招标范围:本次包括但不局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所有项目现场及周边踏勘、项目现场及周边地形地貌包括市政给排水点位的测绘、方案设计、工程地质勘察(土石比勘察及工程地质详勘)、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若有)、全专业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各阶段送审配合、施工现场配合及后期相关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并配合完成结算审计等工作。(因规划、政策调整或投建方式变化,设计任务、范围可能进行调整,设计单位不可因此向业主单位索赔)。
2.6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的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2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5月29日 09 时30分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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