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2025年—2027年一级二级支行物业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投资额为1597.8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2025年—2027年一级二级支行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招标内容及范围:工行呼和浩特分行一级二级支行区域的保洁、日常维护(含ATM机房)及呼和浩特分行辖属一级二级支行物业及离行自助等(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预估金额:532.6万元/年;1597.8万元/三年
5.进驻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6.服务周期:自函复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服务地点
8.入围家数:1家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日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无失信惩戒等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投标人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投标人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随时提供服务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需出具书面的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9.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审查);
10.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与工行呼和浩特分行辖内各级机构员工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及可能影响廉洁的其他亲密关系的(提供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11.投标人需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12.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
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⑤未纳入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系统“不良投标人禁入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14日,每个工作日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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