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甘肃新沅精石矿业有限公司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甘肃新沅精石矿业有限公司新能源重卡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HJ-ZB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分2个标段,内容为:
标段 |
项目名称 |
要求 |
本次招标拦标价为 |
1 |
甘肃新沅精石矿业有限公司新能源重卡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
新沅矿业公司砂石料年生产能力150万吨,运输费用每年1000万元以上,本次运输招标车辆为新能源重卡,新沅矿业公司提供充换电站建设场地,变压器、配电柜、线路敷设等作业由中标方自行建设完成。本次招标运输距离由10km以内原料倒短运输。 |
本次招标运输距离由10km以内原料倒短运输(本次招标拦标价为0.35元/吨) |
2 |
甘肃新沅精石矿业有限公司新能源重卡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
新沅矿业公司砂石料年生产能力150万吨,运输费用每年1000万元以上,本次运输招标车辆为新能源重卡,新沅矿业公司提供充换电站建设场地,变压器、配电柜、线路敷设等作业由中标方自行建设完成。本次招标运输距离由10km-100km左右成品料对外运输。 |
本次招标运输距离由10km-100km左右成品料对外运输(招标拦标价为0.30元/吨)。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备该项目的运输完成能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以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建材类的合同业绩,业绩认定原则: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业绩必须包含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期限、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该业绩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前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6.投标人未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1.时间:202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14日,凡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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