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中频电疗仪等9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1.7万元。
最高限价:28.3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万元) |
预算总价 (万元) |
1 |
中频电疗仪 |
2 |
台 |
5 (最高限价:2.7) |
10 (最高限价:5.4) |
2 |
宫腔镜检查镜(30度) |
1 |
套 |
35 (最高限价:10) |
35 (最高限价:10) |
3 |
宫腔镜检查镜(5Fr) |
1 |
套 |
11 (最高限价:10) |
11 (最高限价:10) |
4 |
经皮黄疸仪 |
1 |
台 |
3.5 (最高限价:1.0) |
3.5 (最高限价:1.0) |
5 |
多普勒胎心仪 |
1 |
台 |
0.4 (最高限价:0.1) |
0.4 (最高限价:0.1) |
6 |
空气消毒机 |
3 |
台 |
0.6 |
1.8 |
合 计 |
9 |
61.7 (最高限价:28.3)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资质证书(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免税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等信用查询平台,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须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原件核查,留存复印件(逐页加盖公司印章)一份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9日,每天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5年5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