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ZSC
项目名称:惠东县慢性病防治站采购被服洗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5.3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3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服务期 |
备注 |
1 |
惠东县慢性病防治站采购被服洗涤服务项目 |
1项 |
两年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满足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1(惠东县慢性病防治站采购被服洗涤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关联企业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 7 日至2025年5月13日,每天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售价:¥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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