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上林至横县公路(一期)项目2025年运营后勤人员劳务服务,招标人为广西上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南宁市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项目概况:上林至横县公路一期工程项目总里程约118.442公里,于2024年12月建成通车,该路段共设置服务区3处,收费站6处。
招标预算价(人民币):约147.53万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招标人所需服务人员到岗,并按招标人要求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
招标范围:上林至横县公路(一期)项目2025年运营后勤人员劳务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牵头人一家,牵头人与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其中牵头人可由联合体组成单位自行确定,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相关文件。【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请于2025年 4 月 30 日至2025年 5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到 18 时 00 分办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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