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二道松花江流域安图县松江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已由安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图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二道松花江流域安图县松江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农字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图县松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二道松花江流域安图县松江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初步设计;
2.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生态护岸长度35公里,建设生态步道长度4.25公里,建设污水管网长度11.56公里,建设15吨/天垃圾收集转运站1座,建设生态隔离带面积7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2.4工程建设地点:(请登录)
2.5标段划分:1个;
2.6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 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满足此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等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满足此项要求)。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满足此项要求)。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满足此项要求)。
(8)在近三年(2022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9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满足此项要求)。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满足此项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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