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零碳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施工已由相关部门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经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产7346.23万元,私有资金0.0万元,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NY-GC-20250429-01-01 2.2项目名称:宁阳零碳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施工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堡头大街以南、彩山大道以西 2.4建设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3568.08㎡。其中办公楼楼建筑面积为4950.2平方米,1#车间建筑面积为16893.08平方米,2#、3#车间建筑面积均为7766.4平方米,4#车间建筑面积为6192平方米。 2.5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及质量技术要求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招标控制价:7346.234723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04月30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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