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LHZB-GK-******** 项目名称:2025年东丽区国办幼儿园视力不良干预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对东丽所有国办幼儿园大中小班6700名视力不良学生进行干预矫正,降低视力不良率。本年度完成4次矫正,内容包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视觉训练及其他矫正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站、中****国政府采购(********)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戒毒管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须为有合法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本次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4)投标人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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