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原奥莱地块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39.197857万元 , 招标人为 扬州市维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原奥莱地块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预算金额:391978.57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原奥莱地块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原奥莱地块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
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
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28 09:00到2025-05-08 17:00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5-13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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