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中医院超声波治疗仪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控制金额(最高限价):8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孟津区中医院超声波治疗仪购置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采购超声波治疗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2采购包(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5.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应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并提供制造商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制造商产品授权书;(响应文件中应附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应自行声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响应文件中附上述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中附供应商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07日,每天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