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盱眙县旧铺镇中心幼儿园3号楼内外出新 及园所设施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5万元
采购需求:
盱眙县旧铺镇中心幼儿园3号楼内外出新及园所设施提升工程(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可任选以下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3.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1)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示范格式要求)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示范格式要求)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1.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1.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的法人单位。供应商若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双方商定牵头人,联合体作为乙方签订合同。潜在投标人只能单独或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2.施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13 09: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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