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海南省澄迈县大丰镇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工程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设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4.87 万元,招标人为澄迈县大丰镇人
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 19340㎡;拟新建 1 栋地上 1 层、地下 1 层的城乡农产品冷
链物流集散中心,总建筑面积 1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000㎡;地下建筑面积 500㎡;
配套建设场地道路硬化、停车场等。同步实施项目周边道路改造共计 2390.658m,其中:对
镇区中央大道进行加铺沥青,长约 978.914m,红线宽 40m;华中路加铺沥青,长约 711.747m,
红线宽 22m/20m;华达路加铺沥青,长约 538.214m,红线宽 16m/22m;市场门口进场道路加铺
沥青,长约 161.783m,红线宽度 16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主体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建
设相应的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停车场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南省澄迈县大丰镇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工程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南省澄迈县大丰镇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工程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设计)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
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
书的提供新资质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拟派项目
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提供承诺函)。
4 参选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参选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
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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