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通沿海热能发展有限公司的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工程调试技术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总限价为150万元,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3、服务内容: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工程的2×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15MW高温超高压背压汽轮发电机组(包括现场所有辅助设备和系统)调试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调试技术要求》。
4、服务期限:60日历天,以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提供相关的调试工作,直至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的服务工作为准。
四、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2 投标人应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四级及以上证书(电源工程类);
5.3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15MW及以上等级燃煤火电机组调试业绩1项,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能证明三方合同关系的,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最终用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连续两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调试的项目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七、本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5月14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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