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瀛洲南路改造及南延工程(二期)已由海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海政务办投〔2024】1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海州区交通运输局以海交〔2024〕34号文批准,项目发包人为 连云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瀛洲南路改造及南延工程(二期)项目路线起自瑞海路平交口,顺接瀛洲南路改造及南延工程(一期),利用老204国道线位向南穿越宁海街道,接瀛洲南路改造及南延工程(一期)连云港南互通节点起点,路线全长约2.594km。
2.2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瀛洲南路改造及南延工程(二期)施工项目,拟划分为一个标段,即YZNL2-SG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如下: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照明、景观绿化、交安设施、机电、绿化工程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公路工程指交工验收时间,市政道路工程指竣工验收时间),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 其他要求:本项目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2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无论担任何种职务)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发包人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4月23日23时59分,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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