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概况 | |
1.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 公司拟于2025年至2027年发行不超过50亿元公司债券。本次招标拟确定六家券商类主承销商。 2.中期票据发行主承销商 公司拟于2025年至2027年发行不超过20亿元中期票据。本次招标拟确定四家银行类主承销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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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发行主承销商招标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主承销商负责提供债券发行过程的服务工作,包括协助招标人制定发行方案、制作发行申报材料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应债券品种的注册、组织承销团承销、提供债券发行咨询、组织债券发行路演以及其他与债券发行相关的工作。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一)标段一:50亿元公司债券(包括一般公司债、可续期公司债等)发行主承销服务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拥有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2.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熟悉公司债券发行业务,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能全面把握项目进度,完成发行工作; 3.近年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出现重大风险事件;在履行债券承销协议的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统计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分包、转包。 (二)标段二:20亿元中期票据发行主承销服务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商业银行,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A类或B类承销商资质,投标人可以授权各地分支行和事业部参与投标; 2.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熟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务,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能全面把握项目进度,完成发行工作。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作为牵头主承销商或单独承销商完成过单个规模10亿元及以上的中期票据承销项目不少于3项; 3.近年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出现重大风险事件;在履行承销协议的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统计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分包、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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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请登录)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4-27 17: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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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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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3975726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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