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YZB-2025-ZFCG13;
2.项目名称:蛟河市庆岭镇九年制学校金城村小甬路、操场硬覆盖等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4654.00元;
5.最高限价:204654.00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8.招标内容:蛟河市庆岭镇九年制学校金城村小甬路、操场硬覆盖等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9.工期:2025年7月8日-2025年8月8日,共31日历天;
10.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项目地点:蛟河市庆岭镇九年制学校指定位置;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含建筑工程)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资格;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6)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7)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发售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 时00 分至 11 时00 分,下午13时00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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