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ZXM
项目名称:靖宇县人民医院康复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万元
采购需求:电脑中频治疗仪、极超短波治疗机、空气压力波治疗仪、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范围及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证明;
(4)近一年(2024年4月-2025年3月)任意一个月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
(6)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7)其他要求: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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