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昌源水厂<北岸应急供水工程>)厂区及取水土建工程已由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产业(2023)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歙县水利局、歙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歙县水利局、歙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昌源水厂<北岸应急供水工程>)厂区及取水土建工程
2.2项目编号:HJSG
2.3建设地点:歙县境内
2.4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007.48万元
2.5计划工期:约21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的全部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20074753.55元
2.10项目性质:建筑工程类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采用 □不采用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 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4.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醒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黄山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2024】13号)执行,具体详见第8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是。 □否。
6.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4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及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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