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长垣市新材料产业园厂区内河道换填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长垣市新材料产业园厂区内河道换填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预算金额:1202502.97元。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4 工期:1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质量: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相关证明或自行承诺);
3.2、投标人应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本次公告发布之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承诺函中的证明原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签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第九条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六、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4月14日 至 2025年4月1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下午14:30-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72007275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mi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397572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