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险机构建库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险机构建库。
2.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场所。
2.3服务内容:为集团及所属企业提供各类保险服务(财产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财产险、机器损坏险、营业中断险、货物运输险等,用于保障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财产损失风险。责任保险:如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职业责任险等,帮助企业应对因疏忽或过失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员工福利保险:涵盖团体健康保险、意外险等,为企业员工提供全面的福利保障,增强员工满意度和归属感。其他保险产品:根据企业特定业务需求,如特殊风险保险、信用保险等)。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6入围家数:前3名,招标人不承诺每个入围单位可承接到工作的金额和数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如为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是符合要求的 保险公司的省级或者下属分支机构(此 保险公司只能委托一个分支机构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两项类似保险业绩。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6日,每天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提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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