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滨海新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滨海新区大港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及滨海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发电系统技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XC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滨海新区汉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项目和滨海新区大港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项目存在运营时间较长、设备老旧、运行效率较低等问题,现需对相关设备进行更新、项目提标改造,从而提升设备效率,提升污染治理能力。拟对滨海新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滨海新区大港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和滨海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发电系统技改工程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项目地点:汉沽厂:天津市滨海新区。
3、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提交合格成果文件并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4、服务内容:完成滨海新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滨海新区大港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和滨海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发电系统技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专家咨询及论证、会议安排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提供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的承诺书或近一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投标人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云平台”(http://zxgk. court. 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
6.投标人须提供1个近一年内相同或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包括建筑工程,提供平台备案截图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廉政承诺书;
9.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9日09时00分到2025年4月15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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