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SZB********-1 项目名称:2025###市茶园山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79,********元 采购包1(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152,********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52,********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年) 否 物业管理服务 1,152,******** 物业管理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验收合格且第二年采购资金到位情况下续签第二年合同。 采购包2(其他后勤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27,********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27,********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餐饮服务 其他后勤服务 1(年) 否 餐饮服务 227,******** 餐饮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验收合格且第二年采购资金到位情况下续签第二年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戒毒管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戒毒管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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