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采购项目名称:绵阳高新区公共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1.3.招标项目简介:
项目用地面积15532.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4万平方米。新建数据中心机房、动力中心、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含地下室)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1450个功率为5kw机柜,机电设施设备采购(机柜、消防、柴油发电机组、空调、DCIM动力循环系统等设备)。建成后可对外运营机柜设计功率不低于7250KW,可对外运营机柜总数量不低于1450架的数据中心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PUE值不高于1.25。初设概算价:39617.1万元。
1.4.邀请供应商方式
(请登录)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 2022-01-01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响应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员不存在行贿行为。
(七)不存在《绵阳科技城国有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绵科财金国发〔2024]8号)第二十九条情形;
1、经查证,中介机构在近3年执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或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或因发生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近3年内,中介机构因重大执业问题受到不良通报或禁用限制的;
4、其他被认定为不宜作为选聘对象的不良情形。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申请人不得与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若存在上述情况,在合同签订前,自愿放弃成交资格;在合同履行期间被查实与上述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委托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咨询人自愿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在合同履行期间与上述单位发生利益冲突事项的,咨询人得知该情况后将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双方根据诚信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就解决方法达成一致。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 |
1 |
业绩要求:近 3 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1个(0~3个)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不小于30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业绩。 |
需提供资料:合同协议书、竣工结算初审(审核)报告,总投资、时间、总建筑面积以合同协议书或竣工结算初审(审核)报告上载明的内容为准。) |
供应商应递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
1.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日12:00至2025年4月22日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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