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中心血站接送血液、运输物资服务
2、委托代理编号:HNH
3、采购项目预算:¥522000.00元/年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 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但中标单价不予调整。)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品目 |
包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期 |
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代理服务费 |
C15000000 |
郴州市中心血站接送血液及运输物资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但中标单价不予调整。) |
¥522000.00元/年 |
按协议约定由采购人支付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4、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8日止,每日08:3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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