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商物业:房屋、场地
三、招商物业基本情况
序号 |
招商物业名称 |
物业位置 |
物业面积(㎡) |
租赁期限 |
经营业态 |
1 |
场地 |
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65号 |
2605 |
5年 |
堆场、加工 |
房屋 |
803 |
(1)凡报名的竞商人均视为接受招商文件,清楚了解租赁的全部情况,自愿遵照招商文件履行义务并承担所有后果与责任,中商后以租赁物无产权登记、无法办理租赁备案、不符合竞商人目的、承租用途等理由取消交易或未按招商文件的租赁合同签署的,均视为放弃中商资格,缴纳的竞商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招商人。
(2)竞商人须按政府法规自行办妥中商物业经营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消防、卫生等),并承担相应费用。竞商人如因物业用途或装修改造未得到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导致中商物业未能正常营业,招商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商人须自行与其他楼层业主或使用人协商解决公建配套面积、设备设施等的使用问题。
(4)竞商物业在租赁期间,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竞商人不得擅自转租。否则,竞商人的转租无效并且招商人有权收回竞商物业,竞商人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由竞商人承担。
(5)中商人使用中商物业时,施工报建、用电用水必须征求铁路管理部门同意监管下实施并取得地方规划部门的同意。
(6)合同期内如招商人变更合同履行主体,无需经中商人同意。
(7)招商项目按现状整体公开招商,招商物业若无通水电,招商物业的装修、供水、供电、消防、排污等均由中商人自行负责。
(8)在合同期间因国家政策需要被征用或上级铁路部门规定不能使用,中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一切经营活动,无条件归还中商物业。《租赁合同》期满后,租赁期新增的建构筑物、水电设备需无偿交招商人或按招商人要求恢复原状。
(9)因不可抗力、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为等原因导致延误交付或不能交付,招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参与竞商。竞商人工商登记备案无经营异常。
2.竞商人近两年年度净利润需大于零,提供有效财务报表证明材料。截止2023年12月31日竞商企业运营时间需在3年以上。
3.竞商人应承诺若中商,不得在本次招商标的场所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危化类等物品,且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经营项目符合环保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 竞商人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9:00-12:00,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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