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大理州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650吨州级成品粮(大米)包采包销合作项目,资金来源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大理州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大理州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理州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650吨州级成品粮(大米)包采包销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大理州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650吨州级成品粮(大米)包采包销合作项目。
2.2 项目编号:ODL。
2.3 招标内容:根据政府相关批复文件规定及招标人实施要求,完成大理州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650吨州级成品粮(大米)包采包销合作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4招标规模:650吨州级成品粮(大米)包采包销合作合计约1011.075万元。
2.5项目实施内容:全面负责成品粮(大米)包采包销的全部工作,成品粮大米数量、质量、轮换进度、采销价格、储备等符合要求,招标人负责对入库的成品粮大米进行仓储保管,所有入库的成品粮大米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及轮换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大理州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650吨州级成品粮(大米)包采包销合作项目 |
650 |
吨 |
注:此项目为单价采购,具体以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2.6合作方式:
(1)采购合作方式:为保证任意时间节点招标人库存数量不低于合同约定库存总量的90%(即实际库存保有量在90%-100%内动态浮动)。招标人根据合作伙伴入库情况在合同中标数量100%以内进行支付入库货款。因合作伙伴根据市场供需关系,采购超出合同约定库存数量100%以上的部分,招标人不支付任何采购货款;
(2)销售合作方式:为保证轮换及储备库存保有量要求,合作伙伴合同期内销售计划应保证库存数量任意时间点都保持在90%以上。对因合作伙伴市场经营需要而轮换超过合同中标数量100%以上的部分,招标人不予以任何轮换服务费用补助。
(3)实施时间计划:成品粮(大米)包采包销总量为650吨,需在本年度6月底前全部入库;
★2.7 招标上限价:成品粮(大米)上限价:4.785元/Kg;轮换服务费上限价:0.4元/Kg;
2.8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服务过程中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2.9服务地点:巍山县大仓镇团结村大凤集(大临铁路大仓货运站旁);
2.10成品粮(大米)质量标准:成品粮(大米)达到国标二级(及二级以上)的粳米;
2.11服务标准:轮换服务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及项目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执行,满足招标人要求;
2.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需提供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因企业联系电话变更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的经营异常除外)。(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因企业联系电话变更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的经营异常除外)。(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3.5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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