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请登录)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南校区智慧校园建设设计方案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 3 万元
(五)最高限价: 3 万元。
(六)采购需求:对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南校区原有录播室、机房及操场广播系统等进行提升改造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全程技术指导配合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七)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3 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经审查合格后 3 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经审查合格后 7 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成果经审查合格后 2 天内提交施工图纸。(以上时间不含审查时间)。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九)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 - “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6 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 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丁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 2025 年 3 月 31 日 09:00 至 2025 年 4 月 7 日 17:30 (公休、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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