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通南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南官河闸站工程已由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准予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泰州市通南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南官河闸站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泰水许可〔2024〕36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市通南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南官河闸站工程主水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境内。
2.2 项目概况
南官河闸站工程作为泰州市通南引排能力提升工程的主要项目之一,重点解决泰州通南高沙土区排涝标准不达标、城市内涝风险大的问题,提升我市通南地区引排能力,保障区域防洪排涝安全。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拆除现状口岸闸,原址新建闸站。节制闸总净宽21米,共3孔,每孔净宽7米;泵站双向运行,选用5台开敞式立式轴流泵,单机设计流量20m3/s,总引排流量100m3/s,单机功率1400kw,总装机功率7000kW。2、拆除现状交通桥,原址重建交通桥1座,桥长 76m,跨度为20m+28m+28m,桥面总宽10m。3、建设生产及值班用房2570m2。4、配套建设上下游清污机桥、上下游引河,赔建水文及生态环境监测设施等。5、对口岸船闸上下游河坡、导航墙、巡视道路等设施进行维修加固。
南官河闸站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长江侧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潮)水位设计,300年一遇洪(潮)水 位校核。内河侧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闸站工程站身、闸室和防渗范围内的翼墙等主要建筑物级别 为2级,其他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4级。 桥梁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25g,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招标范围:5台套叶轮直径不小于2500mm开敞式立式轴流泵及其附属设备和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组装、工厂试验、出厂检验、保险、包装、运输和工地交货;提供备品备件及安装、试验用的专用工具;提交图纸、说明书和其它技术资料;提供设备安装和试验的指导,参与试运行和验收;提供对运行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等;完成设计联络;接受买方代表参加工厂监造、工厂试验和验收;售后服务;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等。
2.3.2对应投资金额:1614.04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6年3月30日前具备交货条件,埋件等按业主要求提供,进度应符合土建施工要求,具体交货时间由发包人提前1个月另行通知。电子投标文件按36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是水泵制造厂商。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3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的视为无效业绩)以来,具有生产制造过叶轮直径≥1600mm的立式轴流泵生产供货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机组启动验收或工程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加盖买方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6)其他人员资格要求:/。
(7)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7日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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