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新秀城”项目基本情况谦和房开开发的“省冶金研究所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新秀城)”位于贵州###市南###路北侧###路西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包括1#、2#、3#、4#及5#商业裙房。2023年2月15日起,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停工期间,各参建单位均已退场,原施工单位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以下****简称建工一)安排有驻场管理人员每日对现场进行基坑安全巡视、基坑排水、施工监测以及对现场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管理,对现场停滞的1台塔吊、1台施工升降机及爬架进行安全维保。截至目前,现场已累计完成土石方约72万方,锚索1830根;抗滑桩330根,完成基坑开挖工程量90%;1#楼完成主体2层结构,2#楼完成主体结构25层,完成3、4#楼孔桩基础47个,完成结构面积********.31㎡,已完成部分占比约14%。项目基坑开挖面积********.42㎡,开挖深24-33米,项目基坑边坡支护设计为临时边坡,设计使用年限为2年,2023年11月30日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项目现状以参选机构现场踏勘情况为准。二、预招募须知1.本次预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有意向的潜在响应方同等适用。2.本公告所列明的“新秀城”项目有关情况仅供参考,响应机构应自行深入了解项目详情及潜在风险。3.由于谦和房开自身资金链断裂、企业融资能力较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等规定,需要响应机构垫资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垫付的施工费用作为共益债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处理(最终以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债权人会议同意的为准)。4.本次仅为“预招募”程序,目的在于尽快推动项目复工复建,确定中选机构后仍需报请人民法院许可(一债会前)或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征得法院许可或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后方可签订涉及共益债务的施工合同。5.本公告非要约文件,只作参考使用,不构成管理人对响应机构的任何承诺或保障,相关权利义务应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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