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红塔集团本部电气维修(2025-2026年度)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红塔集团本部电气维修(2025-2026年度)
2.2 项目编号:25(请登录)
2.3 招标范围:红塔集团物流中心库区(玉溪、昆明、元江、江川等)、物流中心办公区域;红塔山片区;集团办公大楼(行政楼、商务楼各楼层配电室双电源柜)、教培中心、集团办公区公共部分等以上区域内照明灯具、控制线路、照明控制系统、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及供配电线路、电气设备设施等进行维修维护和应急维修及其它零星改造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4 项目地点:(请登录)
2.5 服务期限:2025年07月01日至2027年06月30日止。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
2.8项目金额:本项目金额约565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④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⑤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⑥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⑦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其他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两个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或以上(含五级)资质;
(2)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上述人员分别由专人担任不得兼职,还须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人单位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与投标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注: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03 月 27 日至2025 年 04 月 03 日,每天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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