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投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湖州经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CA7B00C">光伏组件战略合作供应商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州经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CA7B00C">,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采购已包含光伏组件货物、运输、机械、保险、验收、质保、服务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投资估价:双面双玻N型组件(包含单晶TOPCon组件和单晶HJT组件),当期网站均价单晶TOPCon组件估价为0.69元/瓦;单晶HJT组件估价为0.85元/瓦。
项目地点:湖州南太湖新区范围内(具体由招标人指定各工程实施地点)。
单次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实际的工程量分批执行,单项工程或单批量工程应控制在45天内排产完毕、货到现场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
服务时间: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入围数量:3家。
注:本项目当最终有效投标人在3家(含)以上时,取综合得分前3名投标人作为入围单位(第3名出现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组长现场抽签确定);当最终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业务分配方式:招标人承诺项目数量平均分配,但项目顺序根据采购需求及供货情况自行安排。
质量目标: 使用的光伏组件必须是A级或Q1级产品且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完成本项目涉及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本项目拒绝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参与投标),且满足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投标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日9时00分。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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