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55.5721万元(第一包:23.1400万元、第二包:102.2567万元、第三包:30.1754万元)
最高限价:155.5721万元(第一包:23.1400万元、第二包:102.2567万元、第三包:30.1754万元)
采购需求:第一包:人行道绿篱旧城区(民主路以南)6493平方米、关川路沿线(博源帝景东侧、福景堂大酒店、阳光家园背面)739.4平方米、教育中路街头绿化(云杉、刺柏、榆叶梅、连翘、丁香、水蜡、紫叶矮樱、草花等)848平方米、教育西路(云杉、刺柏、榆叶梅、连翘、丁香、水蜡、紫叶矮樱等)3660平方米。
第二包:人行道绿篱(新城区民主路以北)42093.4平方米,街头公园(博源帝景周边)1123平方米,安定路沿 线(广厦金都东南侧、博源帝景西南角、帝豪东北角)570平方米,漳县街(中和教育港西南、东南角)196平方米。
第三包:交通路北段绿化带(云杉、刺柏、榆叶梅、连翘、丁香、水蜡、紫叶矮樱等)20286平方米。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1个月,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1.2投标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为中小微企业整体预留(预留比例10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或其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投标的或其产品由监狱企业生产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甘肃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甘财办〔2019〕1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政采贷”业务扩面提质增效,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宣传力度,发挥“政采贷”融资服务功能,切实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凭借采购合同,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3月31日,每日00: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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