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咸安区渔业提质增效整区推进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安区渔业提质增效整区推进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4〕3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上级资金、专项债券和单位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为 咸宁香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 咸安区渔业提质增效整区推进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咸安区辖区内 ;建设规模: 咸安区渔业提质增效整区推进项目重点围绕淦河流域、汀泗河流域、横沟河流域的 8 万亩池塘开展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 、生态沟渠建设工程:对治理范围内 10 条现状沟渠进行生态化改造,总长约 7km 。包括沟渠清淤清杂 28000 ㎡、岸坡整治 28000 ㎡、生态护坡 28000 ㎡,配置生态浮床、挺水植物种植、曝气池 1000 ㎡、微生物净化池 1000 ㎡、过滤坝生态池 2000 ㎡等; 2 、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改造面积约 160 亩,包括池塘清淤清杂 106000 ㎡、岸坡整治 3400 ㎡、池塘引水管道 2500m ,改造道路 12000m ,新建灌溉闸阀、机房各 4 处; 3 、渔场示范基地鱼塘改造工程:改造面积约 100 亩,包括鱼塘清淤清杂 66000 ㎡、岸坡整治 2000 ㎡,池塘引水管道 1000m ,改造道路 6000m ,新建灌溉闸阀、机房各 2 处; 4 、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建设工程:建设三池两坝尾水处理系统 3 处,总建设面积 600 亩,其中沉淀池 200 亩,曝气池 25 亩,净化池 195 亩,生态沟渠 180 亩,布置过滤坝 4 座共 90m ; 5 、购置安装水质监控系统、环境调控系统、养殖水域环境监测系统等相关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
2.2 招标范围: 本标段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 1. 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 2. 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 3. 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标段划分: 1 个标段。计划工期: 1095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 年 05 月 01 日。合同估算价: 32103.02 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3.2 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项目部分预留 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 2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3 )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3.4 其它: _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录一。 _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 2025 年 03 月 2 4 日 0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03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 止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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