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万元
最高限价:29.5万元
采购需求:屯溪区口腔医院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BCT)采购,详见招标文件货物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次采购内容为医疗专用设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法匹配需求。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①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则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经营备案证);投标人如为厂商,则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时需将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至文件中)。
②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时须将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至文件中)。
③此产品为进口产品,须证明其提供货物的合法性:投标人是一级经销商的,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厂家的有效授权文件,允许其提供该货物;投标人是次级经销商的,则必须提供上一级经销商的有效授权文件和货物制造厂家对上一级经销商的有效授权册证上的代理人视为具有厂家授权)(投标时需将授权书复印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④为确保采购的商品符合采购人用货需求,中标人须在采购前将供货清单一览表交于采购人审核,审核确认通过后,方可供货。投标人需提供供货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0日8点00分至2025年3月30日17点30分每天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