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荆门市分公司2025 年揽投员通讯套餐采购项目(第二次)
1.2 项目内容及预算:需采购通讯套餐,月资费包括:通话时长5400 分钟,流量40G,短信400 条,其中流量为不低于平均100Mbps 的4G 网络。全市共计360户,套餐单价约70 元/户/月。采购预算为29.8 万元(含税)。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套餐单价最高限价68 元/户/月,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都将被废标。
1.5 服务期限:1 年,合同期满后评估合格可续签至2026 年12 月31 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或中标/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03 月21 日09 时00 分至2025 年03 月25 日17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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