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9,83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预算金额:539,837.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造林服务 |
韶关市国有河口林场2025年广东省韶关市北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分优化)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539,837.00 |
539,837.00 |
注:(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2)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4月30日前全面完成栽植工作;2025年6至7月进行一次抚育,2025年9至10月进行第二次抚育。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5)。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5)。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5)。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5)。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韶关市国有河口林场2025年广东省韶关市北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分优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划分行业为:农、林、牧、渔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韶关市国有河口林场2025年广东省韶关市北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分优化)(林分优化))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可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4)。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可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4)。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可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4)。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丙级或以上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03 月 19 日至2025年 03 月 26 日,每天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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