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湖市新仓镇家和佳苑(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平发改投 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平湖鼎晟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地点: 本项目位于项目位于平湖市新仓镇平廊公路南侧、疏港公路东侧。
2.2工 程规模:平湖市新仓镇家和佳苑景观绿化工程一期,项目位于平湖市新仓镇平廊公路南侧、疏港公路东侧。工程涉及绿化、景观、大件垃圾暂存点、智能垃圾房、配套室外景观照明、给水等室外工程。其中项目绿化面积约 5089m2;景观涉及绿化排水、健身广场、特色坐凳、景墙、园路和配套健身器材;配建垃圾暂存点及垃圾房各1座;庭院灯40套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平湖市新仓镇家和佳苑景观绿化工程一期的绿化、景观(绿化排水、健身广场、特色坐凳、景墙、园路和配套健身器材)、大件垃圾暂存点1座、智能垃圾房1做、室外景观照明、给水等室外工程等施工图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 90 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的单项合 同估算价 约 223万元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2022 年 1 月 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 150 万元及以上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复印件,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可由项目业主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盖章的相关材料进行证明);
3. 3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 截止 时间(投标 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3 月 28 日 9 时 00 分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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