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咸丰县四通公路养护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分包、设备租赁、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租赁入围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BL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需求:咸丰县四通公路养护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分包、设备租赁、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租赁入围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集中选取符合资格条件的入围供应商,项目建设单位通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比选等方式择优从入围供应商中选定最终项目实施单位。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商务、技术服务要求进行响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要求)
包划分 |
项目内容 |
入围数量 |
第一包 |
劳务分包 |
30家 |
第二包 |
设备租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装载机、搅拌机、压路机、摊铺机、灌缝机、夯机) |
15家 |
第三包 |
建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商砼、砂石料、钢筋、模板、可周转性材料) |
20家 |
第四包 |
运输车租赁 |
10家 |
5、服务期限:入围资格有效期一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投标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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