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坷溪岐沟片耕地排灌沟等工程 招标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元) 925,753.67 投标保证金(元) 18,000.00 招标项目类型 市政工程 招标类型 施工 招标工期(自然日) 60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村自筹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方式 招标方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蓬中经济联合社 招标方信用代码 N2440507744472924E
二、时间安排 报名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3-26 23:59:5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17 23:59:59 开标时间 2025-04-18 10:10:00
三、项目要求 1、项目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蓬中经济联合社 2、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包含①区间路1~4、正顺路、等外路一及等外路二的路面压实处理;②新建排水沟、引水沟、间隔沟。正顺路长约346m,宽30m;等外路一长约198m,宽18m;等外路二长约151m,宽18m。项目实施前对该范围内鱼塘进行排水、回填砖渣、素土处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报告书。 3、项目建设质量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 4、有意投标者可自行到项目地点作实地查看或联系招标方商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已列入警示名单的意向人报名;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已列入警示名单的意向人报名;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其他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二、时间安排 报名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3-26 23:59:5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17 23:59:59 开标时间 2025-04-18 10:10:00
三、项目要求 1、项目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蓬中经济联合社 2、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包含①区间路1~4、正顺路、等外路一及等外路二的路面压实处理;②新建排水沟、引水沟、间隔沟。正顺路长约346m,宽30m;等外路一长约198m,宽18m;等外路二长约151m,宽18m。项目实施前对该范围内鱼塘进行排水、回填砖渣、素土处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报告书。 3、项目建设质量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 4、有意投标者可自行到项目地点作实地查看或联系招标方商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已列入警示名单的意向人报名;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已列入警示名单的意向人报名;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其他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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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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