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定远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定远城东商场招商
(二)招租人:定远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三)红星美凯龙家居综合体一栋,位于滁州市定远县城东新区永康路与靠山路交口西南角;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建筑面积为57362.71平方米。定远城东商场目前对外进行异业招商,商场将4层、3层和1层部分面积进行对外招商,业态暂定为酒店。招租实际使用面积暂定约10000㎡(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注: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二、洽谈内容及要求
(一)承租要求:
1、承租期限十年,承租期分为暂定为三个阶段涨幅,分别为第1-5年,第6-8年和第9-10年,具体金额涨幅比例在合同模板中约定。
2、承租方签订合同后需先行缴纳第一年租金,如若第一年发生退租或拒不进行装修施工等其它违约行为,租金不予返还。
3、租赁面积内,出租方和承租方与红星美凯龙签订三方协议,具体约定相关的权利义务及未尽事宜,合同模板可至红星美凯龙领取。
4、水电管理费等按照现有已出租商户的收费标准(按峰谷制商业电费标准收取)。
5、承租人因经营需要,部分对外再招商招租的,必须到我公司进行备案(对收费标准、二次装修的标准、租赁合同等进行备案),经我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改建改造要求
1、我公司以现状交付。室内空间公共部分装修,包括公共过道、走廊、卫生间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各自租赁业主负责租赁范围内的装修)消防二次报审和验收、空调配置等均由承租人负责和承担,我公司可以协调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2、承租人的改建改造及装修方案必须上报我公司,获得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承租人不得影响、破坏建筑结构,不得擅自改动房屋建筑结构和水路,不得损坏本商业综合体内固定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建筑外立面形象;承租人应确保改建改造及装修方案符合国家消防安全以及其它有关规定,且符合本次租赁物约定的用途,否则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使用期间,承租部分所有设备的维护维修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其他楼层或商户、商场公用的公共区域需要进行物业管理、维修或清淤发生的费用承租人需要按比例分担。
4、在本招商招租期满终止,解除或归于无效时。承租人自主购置非破坏性可移动的设备、设施,承租人可带走,其余部分归我公司所有和使用,承租人不得有任何毁损、破坏,要保持建筑外立面、门窗、墙面、地面和屋顶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完好,并不得向我公司索要任何费用。对本建筑物及设备承租部分和其他楼层或商户、商场公用的公共区域如有任何毁损、破坏的,承租人负责恢复原样(不低于承租前标准)。
三、承租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从事大型商业(酒店)三年以上管理经营合作经验,具有丰富的商业运营及管理经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拖欠租赁费行为,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不良记录。
(三)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洽谈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五、承租报价说明及洽谈文件要求
(一)报价说明:承租底价不低于900万,且每年租金金额不低于合同模板设置的金额
(二)洽谈文件要求
1、需提供配套的预期投资规划预算方案,具体的投资建设方案,预期效果图等,装修规模须不低于1500万元。
2、需提供配套的承租计划及运营经营管理方案
承租人提供对本商业综合体的具体承租计划及运营经营管理方案,要求计划详实,方案完整,思路清晰,发展目标有计划性、实践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参考:
(1)对定远当地市场的调研情况;
(2)对本商业综合体的运营经营定位;
(3)对本商业综合体的业态功能布局规划、投资建设方案及具体投入;
(4)对本商业综合体的业态运营经营体系和发展计划;
(5)对本商业综合体的市场营销计划,利润现金流预估;
(6)对本商业综合体的运营保障体系计划;
(7)对本商业综合体的日常维护方案和委托合同到期后的移交方案运营经营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3、需配套的运营经营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具体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管理层及员工配备等;提供相关人员的工作履历、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六、洽谈时间
(一)愿意前来洽谈的承商承租人,可从2025年3月17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17时00分止(每天工作时间:08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领取建筑图纸和有关资料。
(二)洽谈时间:2025年3月21日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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