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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少体校体育运动项目训练服务招标公告
 
地区:厦门市 日期:2025-03-14 资质要求:未知 打印 分享 推荐投标企业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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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海沧区少体校体育运动项目训练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05,000.00元

采购包1(海沧区少体校举重运动队训练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84,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4,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6040100-体育组织服务 海沧区少体校举重运动队训练服务 1(年) 为促进我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的稳步发展,根据片区学校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全区范围内布局发展16个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84,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包服务期限为:1年。

采购包2(海沧区少体沙滩排球运动队训练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9,2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9,2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06040100-体育组织服务 海沧区少体沙滩排球运动队训练服务 1(年) 为促进我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的稳步发展,根据片区学校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全区范围内布局发展16个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49,2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包服务期限为:1年。

采购包3(海沧区少体校射箭运动队训练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92,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2,5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C06040100-体育组织服务 海沧区少体校射箭运动队训练服务 1(年) 为促进我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的稳步发展,根据片区学校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全区范围内布局发展16个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92,5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包服务期限为:1年。

采购包4(海沧区少体校田径运动队训练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83,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3,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C06040100-体育组织服务 海沧区少体校田径运动队训练服务 1(年) 为促进我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的稳步发展,根据片区学校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全区范围内布局发展16个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183,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包服务期限为:1年。

采购包5(海沧区少体校排球运动队训练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83,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3,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5-1 C06040100-体育组织服务 海沧区少体校排球运动队训练服务 1(年) 为促进我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的稳步发展,根据片区学校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全区范围内布局发展16个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183,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包服务期限为:1年。

采购包6(海沧区少体校击剑运动队训练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1 C06040100-体育组织服务 海沧区少体校击剑运动队训练服务 1(年) 为促进我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的稳步发展,根据片区学校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全区范围内布局发展16个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包服务期限为:1年。

采购包7(海沧区少体校羽毛球运动队训练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92,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2,5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7-1 C06040100-体育组织服务 海沧区少体校羽毛球运动队训练服务 1(年) 为促进我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的稳步发展,根据片区学校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全区范围内布局发展16个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92,5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包服务期限为:1年。

采购包8(海沧区少体校射击运动队训练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59,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9,4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8-1 C06040100-体育组织服务 海沧区少体校射击运动队训练服务 1(年) 为促进我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的稳步发展,根据片区学校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全区范围内布局发展16个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59,4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包服务期限为:1年。

采购包9(海沧区少体校足球运动队训练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6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65,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9-1 C06040100-体育组织服务 海沧区少体校足球运动队训练服务 1(年) 为促进我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的稳步发展,根据片区学校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全区范围内布局发展16个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65,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包服务期限为:1年。

采购包10(海沧区少体校网球运动队训练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62,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2,5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0-1 C06040100-体育组织服务 海沧区少体校网球运动队训练服务 1(年) 为促进我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的稳步发展,根据片区学校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全区范围内布局发展16个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162,5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包服务期限为:1年。

采购包11(海沧区少体校篮球运动队训练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38,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8,6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1 C06040100-体育组织服务 海沧区少体校篮球运动队训练服务 1(年) 为促进我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的稳步发展,根据片区学校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全区范围内布局发展16个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138,6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包服务期限为:1年。

采购包12(海沧区少体校游泳运动队训练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5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5,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2-1 C06040100-体育组织服务 海沧区少体校游泳运动队训练服务 1(年) 为促进我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的稳步发展,根据片区学校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全区范围内布局发展16个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155,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包服务期限为:1年。

采购包13(海沧区少体校乒乓球运动队训练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10,3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0,3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3-1 C06040100-体育组织服务 海沧区少体校乒乓球运动队训练服务 1(年) 为促进我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的稳步发展,根据片区学校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全区范围内布局发展16个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110,3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包服务期限为:1年。

采购包14(海沧区少体校散打运动队训练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9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5,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4-1 C06040100-体育组织服务 海沧区少体校散打运动队训练服务 1(年) 为促进我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的稳步发展,根据片区学校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全区范围内布局发展16个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95,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包服务期限为:1年。

采购包15(海沧区少体校跆拳道运动队训练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9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5,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5-1 C06040100-体育组织服务 海沧区少体校跆拳道运动队训练服务 1(年) 为促进我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的稳步发展,根据片区学校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全区范围内布局发展16个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95,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包服务期限为:1年。

采购包16(海沧区少体校棒垒球运动队训练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6-1 C06040100-体育组织服务 海沧区少体校棒垒球运动队训练服务 1(年) 为促进我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的稳步发展,根据片区学校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全区范围内布局发展16个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包服务期限为: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谈判响应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其他商务要求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项目属性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2:

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谈判响应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其他商务要求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项目属性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3:

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谈判响应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其他商务要求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项目属性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4:

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谈判响应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其他商务要求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项目属性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5:

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谈判响应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其他商务要求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项目属性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6:

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谈判响应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其他商务要求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项目属性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7:

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谈判响应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其他商务要求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项目属性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8:

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谈判响应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其他商务要求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项目属性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9:

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谈判响应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其他商务要求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项目属性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10:

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谈判响应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其他商务要求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项目属性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11:

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谈判响应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其他商务要求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项目属性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12:

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谈判响应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其他商务要求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项目属性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13:

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谈判响应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其他商务要求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项目属性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14:

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谈判响应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其他商务要求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项目属性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15:

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谈判响应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其他商务要求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项目属性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16:

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谈判响应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其他商务要求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项目属性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若有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该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的签名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也视为符合资格要求。。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若有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该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的签名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也视为符合资格要求。。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若有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该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的签名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也视为符合资格要求。。

采购包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若有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该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的签名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也视为符合资格要求。。

采购包5: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若有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该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的签名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也视为符合资格要求。。

采购包6: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若有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该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的签名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也视为符合资格要求。。

采购包7: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若有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该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的签名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也视为符合资格要求。。

采购包8: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若有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该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的签名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也视为符合资格要求。。

采购包9: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若有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该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的签名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也视为符合资格要求。。

采购包10: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若有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该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的签名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也视为符合资格要求。。

采购包1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若有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该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的签名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也视为符合资格要求。。

采购包1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若有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该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的签名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也视为符合资格要求。。

采购包1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若有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该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的签名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也视为符合资格要求。。

采购包1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若有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该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的签名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也视为符合资格要求。。

采购包15: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若有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该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的签名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也视为符合资格要求。。

采购包16: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若有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该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的签名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也视为符合资格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3-14 至 2025-03-1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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