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寻甸县2026年黄栎湾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设计服务,项目业主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寻甸县2026年黄栎湾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设计服务的竞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寻甸县项目所在地;
2.2项目概况:黄栎湾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梯田133.33公顷;水保林5公顷,保土耕作570.31公顷,封育治理1186.42公顷;新建取水坝1座,取水池1座,500立方米蓄水池4座,100立方米蓄水池12座,镀锌钢管1.79千米,100级PE管5.20千米,水窖及其配套沉砂池30座,闸阀井6座,镇墩15座,支墩19座;修缮生产道路3.85千米,配套排水沟3.85千米,沉砂井14口,混凝土涵管(DN600×110mm)50米,会车平台16处;管护碑1座,管护牌8块,水利设施喷绘4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黄栎湾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方案编制以及过程中涉及的勘察、设计工作,最终成果资料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并配合后续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委托工作内容完成为止,并配合后续服务工作。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满足招标人要求。
3. 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服务方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相关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1-2023年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须注有审计单位或审计部门的签章方为有效)(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间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企业财务证明材料即可);
3.4信誉要求:(1)服务方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查处或虽受到查处但已解除从业限制;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2)服务方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招标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服务方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附相关承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1日,每天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
每份竞争性比选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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