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17.2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3.76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所需的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通用资格承诺声明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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