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常平、塘厦支行2025-2026年食堂后勤服务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2家服务商,分别提供常平支行、塘厦支行2025-2026年食堂服务。
采购估算金额为:97.65万元,其中:其中标包一常平支行2025-2026年食堂后勤服务52.50万元,标包二塘厦支行2025-2026年食堂后勤服务45.15万元。
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
2.2.1 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即每个投标人(含分支机构)可以投标包1、标包2,但仅中标其中1个标包)。如投标人参与2个标包投标,需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如未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未按照所投标包全部填入、或者在本项目各标包中填入的标包优先顺序不一致,则默认按标包顺序依次补充作为投标人中标意向。
2.3 资金来源: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出资。
2.4 服务期: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包)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及上级机构授权函),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同时提供下列截图:
(请登录)3.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注:因受成立年限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4投标人必须具备2022年至今的同类(食堂服务类)项目合作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5 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需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复印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利害关系: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见第六章)。
3.7.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详见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况承诺书)
3.8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1.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供应商管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系统内所有单位)员工经办企业名单的。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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