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金港街道“保安全、防在前、促提升”专项治理基础能力提升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1.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1.5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在安全生产技术、人才和服务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将专业第三方安全监管服务引入到辖区企业的日常监管中。按照“系统排查、重点治理、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的服务模式,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这个主线,对所辖企业实施专项诊断检查和系统治理,不断靠实街道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着力提升街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授权委托书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3-28 13: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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