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县袁庄镇海河滩村粮库、烘干房二期项目 2、最高限价:********.00元(暂估价为********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采购需求###县袁庄镇海河滩村粮库、烘干房二期项目,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接受甲方验收并一次交验合格。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按500元/天向甲方人支付违约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国家###市有关规定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并在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 注:①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进行证照换发,则有效期内的旧版电子证照按无效处理,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4)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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