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工业旅游-园区轻轨沿线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3.172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3.172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工业旅游-园区轻轨沿线亮化工程 |
1项 |
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
2131725.00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施工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②-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2、项目负责人 1 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②-3、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5日 至 2025年03月10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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