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NTGC(请登录)
2.项目名称:江苏省刘桥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4万吨储备粮仓储设施项目机械、电气、自动控制设备采购与安装
3.预算金额:人民币 1184.89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 1184.8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浅圆仓接发工艺设备、浅圆仓通风设备、浅圆仓熏蒸设备、卸料罩棚与清理塔、空压系统、电梯、浅圆仓门窗等自动控制系统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电气的采购、供货、安装、检测、调试、验收合格、培训等。即对浅圆仓所有输送、清理、除尘、通风、熏蒸、气调、粮食专用门窗、仓顶控温和辅助系统等“交钥匙”工程的供货及采购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6.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交付(与其他专业工程同步进行、不得影响整体工程进度)。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要设备(斗式提升机或刮板输送机或双气垫输送机)制造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二)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组成方)须具备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原件,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四)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例单项合同规模在700万元及以上且粮食输送能力在200t/h及以上的设备供货业绩(供货内容至少同时包括以下设备:①粮食机械设备,②电气设备,③自动控制设备)(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业主出具的投产合格证书或试车验收合格证书,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时间和粮食输送能力以投产合格证书或试车验收合格证书为准)。
(五)其他要求:不存在发改法规16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提供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六)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设备(斗式提升机、双气垫带式输送机、除尘器、闸阀门)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供应设备的质保承诺原件扫描件。
(七)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牵头人为设备供货单位,组成方为设备安装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最多2家联合,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并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分工;②联合体应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③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共同盖章;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有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⑥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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